内容提要:为进一步规范地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,实现不同城市追溯信息互联互通,确保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整体性和完整性,商务部制定了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批发自助交易终端技术要求》、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零售电子秤技术要求》、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技术要求》、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城市管理平台技术要求》、《肉类流通监管专用激光灼刻设备技术要求》等5个技术规范。
发布单位
商务部
发布文号商秩发[2012]414号
发布日期2012-11-21生效日期2012-11-21
有效性状态废止日期暂无
属性规范性文件专业属性规范规程
备注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地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,实现不同城市追溯信息互联互通,确保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整体性和完整性,商务部制定了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批发自助交易终端技术要求》、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零售电子秤技术要求》、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技术要求》、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城市管理平台技术要求》、《肉类流通监管专用激光灼刻设备技术要求》等5个技术规范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试行中的问题,请及时报商务部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2012年11月21日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①凡本网所有原始/编译文章及图片、图表的版权均属河南食品安全网所有,如要转载,需注明“信息来源:河南食品安全网”。
②凡本网注明“信息来源:XXX(非河南食品安全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※ 联系电话:0371-65312223